2016 / 04 / 28
為減少住戶間彼此干擾及影響,內政部部務會報今(28)日通過「建築技術規則」部份條文修正案,明定未來新建住宅分戶牆、分戶樓板及昇降機道、機房與居室相鄰的牆及樓板,均應依法進行隔音設計,並將依法制作業程序,於近期發布施行。
內政部表示,修正條文參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成果及美國、英國、澳洲、歐洲聯盟及日本等國建築隔音法規,並依台灣產業現況,及相關產業公會及專家學者建議,訂定兼具隔音性能基準及列舉式隔音構造規定。
內政部指出,根據建築研究所住宅音環境研究調查顯示,機電設備噪音與樓板衝擊音為集合住宅困擾度最高的噪音源,因此將空氣音隔音與樓板衝擊音隔音均納入隔音設計規範。要求新建住宅的分戶牆、分戶樓板應進行隔音設計,提高昇降機道、機房的隔音性能基準。
另外,內政部說,修正條文也依據我國建築物常用構造形式,列舉了多項防音構造形式供民眾及業界選用,例如增加鋼筋混凝土牆面與樓板厚度,以及於輕隔間的板材間填充一定密度與厚度的玻璃棉等,如果想採用列舉構造以外的構造形式或建材,只要取得符合隔音性能的試驗證明並經內政部認可即可使用。
此外,內政部表示,此次也將建築基地跨越非山坡地範圍有危害安全的礦場或坑道者,納入山坡地建築專章不得開發建築的適用範圍,以強化公共安全;並增訂建築基地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,應辦理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等作業規定,以保障民眾安全。
文章來源:記者林人芳/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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